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719113进行(具体见考试安排表)。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树立良好教风、学风、考风,提高教学质量,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巡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

本次考试巡考采取学校领导率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巡视与教学督导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巡查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二、工作方式

校领导率队巡视,全面检查教学督导巡查、考场保障、监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学生遵守考试纪律情况等,指导期末考试、巡考各项工作。巡视方式由当日率队领导确定,随机进行。

教学督导巡查组由学校教学督导员、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教学督导巡查组采用在各考场不间断巡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监考教师到岗、佩戴监考证件、履职尽责、遵守纪律以及考场设施运行情况等。参与巡查的教学督导员当日上午8:30、下午14:30在教学楼B113集合。

三、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部门做好监考、巡考人员培训、教育,组织监考、巡考人员认真学习《日博备用网址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14106号)有关监考、巡考工作要求。

(二)各巡视、巡查组需如实记录巡视、巡查情况。巡视、巡查结束后将相关记录反馈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三)学校相关部门对考生反映和巡视、巡查中发现的命题、监考、巡考人员违规的责成责任人所在单位(部门)核查,构成教学差错与事故的,移交至学校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处理。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巡视计划表.xls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教学督导巡查表.xls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